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收購事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2月29日開市起停牌。經與各方論證和協商,該事項對公司構成了重大資產重組,經公司申請,自2017年12月29日起停牌,預計停牌不超過1個月。具體內容詳見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6日和2018年1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的《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7-044)、《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項繼續停牌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02)和《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停牌公告》(公告編號:臨2018-00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上述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同相關方開展磋商協調工作。因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相關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為保證公平信息披露,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價異常波動,公司股票將于2018年1月19日起繼續停牌。停牌期間公司將根據重大資產重組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每五個交易日發布一次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待相關工作完成后召開董事會審議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及時公告并復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有關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山東華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