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玉妍】玻璃幕墻作為當代的一種新型墻體,在商業中心、寫字樓、高級酒店、機場和高層建筑的外裝飾上隨處可見。而由于建筑幕墻因幕墻玻璃自爆或脫落造成損物、傷人的事故發生頻率逐漸增高,國內多個省市相繼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加強建筑玻璃幕墻的建設安全和維護管理,明確建筑玻璃幕墻管理責任,保障社會公共安全。
近段時間,廣州市住建委也針對幕墻玻璃的管理起草了廣州市政府規章《廣州市建筑玻璃幕墻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其中做出了對玻璃幕墻的使用范圍限制、明確安全責任人等規定。
工程玻璃龍頭企業代表——廣東金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鄭鴻生指出,幕墻玻璃的管理對玻璃產業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在使用量上的變化;一些品質低下的玻璃產品越來越少;玻璃產品的價格上升;低端的玻璃廠家生存艱難。
《辦法》的出臺,多多少少會導致企業的生產成本增加。企業會從原材料方面提出更高的質量要求,這是增加成本的一個方面。從生產過程的控制和對產品的壽命保證,也會增加成本。對此,鄭總希望政府能夠在稅收方面多給予玻璃企業優惠。另一方面,幕墻工程存在的安全隱患,在設計和施工以及產品生產過程的各個環節都存在安全因素,企業在建造過程多少是做過補救措施的,但長期的補救行為是有成本在里頭的,因此防范玻璃幕墻的安全事故也需要企業做到持之以恒。
對于玻璃幕墻造成“光污染”的現象,鄭總表示雖然幕墻玻璃產品是靜態存在,但它本身是一種晶體物質,會受到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會變化的物質本身就有安全因素,這就看我們如何動態去把握安全問題并加以克服。幕墻玻璃是一種光亮的晶體材料,必然對光起到一定的反射作用。由于這個因素的存在,玻璃行業一直都在針對這個問題,尋找避免或者減少光反射作用的生產工藝,加以優化產品品種,如減反射等手段,只是成本過于高昂,但是這個問題也可通過噴、印、夾膜工藝加以改善。
鄭總明確表示,通過對幕墻玻璃的生產工藝技術的革新,是可以解決玻璃脆弱的安全問題的。因此,城鎮、鬧市區不一定拒絕使用幕墻玻璃,而應該是在設計上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使用方案,在享受先進技術的同時注重安全問題,兩者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