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提升空氣質量,打好藍天保衛戰,佛山市擬出臺《佛山市貫徹落實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實施方案》,目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方案透露,我市不再新建陶瓷、玻璃行業,并且年底前全面取締建成區內散煤燃燒行為。
該方案透露,我市將以控制顆粒物、二氧化氮、臭氧等污染物為重點,以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污染防治為著力點,實施多手段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力爭空氣質量排名有所提升,到2020年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空氣環境質量二級標準。
其中,在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方面,方案要求,各區必須制定“小散亂污”企業整治取締工作方案,開展地毯式排查,建立企業清單,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分類施治,開展專項取締行動,于9月15日前將整治方案上報市有關部門。此外,優化城市布局和環保準入。全市不再審批除園區內集中供熱外的高污染燃料鍋爐(窯爐)、生物質燃料鍋爐,禁止新、擴建燃煤燃油火電機組和企業自備電站。不再新建(擴建)陶瓷、玻璃行業。現有的陶瓷、玻璃廠要推廣使用天然氣。同時,優化能源結構,將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擴大到占全市國土面積的50%。2017年12月底前,依法取締關閉現有民用散煤銷售點,全面取締建成區內散煤燃燒行為。
在強化工業源綜合整治方面,方案要求,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鼓勵引入第三方治理單位開展專業化vocs污染治理,探索開展“企業端活性炭吸附+第三方深化治理”等模式。同時,實施重點行業提標整治,2017年10月1日開始,陶瓷企業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收嚴為100mgm3,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按月進行實際排放總量核定,實行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雙達標控制。
另外,強化移動源綜合治理,從2017年起,全市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車應全面實現純電動化,2017年10月底前出臺我市公交車、出租車電動化實施方案。同時,強化面源綜合治理,強化道路揚塵控制,2017年11月1日前,在我市運輸工地渣土和粉狀物料的車輛應實現密閉運輸并配備衛星定位裝置,新購入渣土運輸車必須為自動化密閉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