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在光伏玻璃龍頭企業――福萊特集團的企業官網和其他媒體上,都能看到2018年1月安徽福萊特一期項目在安徽省滁州市鳳陽縣投產的新聞,可是在安徽省經信廳5月底公示的更新后的該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生產線清單(至2019年底)上,我們看到了中航三鑫、信義等企業的光伏玻璃生產線,卻看不到福萊特這條光伏玻璃生產線的任何信息。
這從側面印證了有的行業人士說的福萊特在鳳陽的項目是違規新增的說法。盡管如此,這個公司又開始在鳳陽建設二期項目了。
今年6月15日,福萊特公告了2020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擬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0億元,用于該公司在鳳陽的年產75萬噸光伏組件蓋板玻璃二期項目、補充流動資金等項目。
公告顯示,福萊特將在現有光伏玻璃產品的技術積累上,結合當前光伏行業需求和技術發展趨勢,建設具有國產自主研發核心技術的光伏組件蓋板玻璃生產線,窯爐日熔量總計約為2400噸/天,計劃在18個月內完成廠房裝修建設、生產線安裝調試并投產,項目啟動后6個月內即可達產,達產后將年產產品7955.35萬平方米,滿足光伏市場高品質產品的市場需求。
新建光伏玻璃生產線是否需要產能置換?答案是顯而易見的,只是很多行業人士選擇視而不見。且不追溯至更早的文件《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工信部產業〔2014〕296號)和《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工信部產業〔2015〕127號),工信部原[2017]337號文里,《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第三條非常明確: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項目。確有必要新建的,必須實施減量或等量置換,制定產能置換方案。這一辦法于2018年1月1日起實施。2018年8月,工信部辦公廳與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又聯合發布了工信廳聯原〔2018〕57號文,要求嚴肅產能置換,嚴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
為進一步鞏固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成效,今年1月3日,工信部原材料司又在《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操作問答》里說得更加清楚明白。哪些情形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第一種情形就是“新建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含光伏玻璃、汽車玻璃等工業玻璃原片)項目”。
在同一天公告的《關于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報告》里,福萊特公司表示,本項目已經鳳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予以備案,項目備案編號:2019-341126-30-03-009989。本項目已取得滁州市鳳陽縣生態環境分局出具的鳳環評[2020]2號《關于安徽福萊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年產75萬噸光伏組件蓋板玻璃二期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
我們不去追溯更早的國家部委文件,僅僅看工信部原[2017]337和工信廳聯原[2018]57號文,就會很費解,安徽省滁州市鳳陽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什么在2019年還公然違反政策,為這樣的平板玻璃新增項目備案?
既有國家政策,必須嚴格執行!某新能源公司擬在四川建設一條500t/d超白壓延玻璃生產線,產能置換方案幾易其稿,最終得以完成公告;西北某省的一個企業擬建一條光伏玻璃生產線,最近一直在為產能置換一事奔波;更有一些玻璃企業,“萬事俱備,只欠指標”,就能正式投產。但為什么有些企業、有些地方政府就能繞過國家政策的相關規定?這不僅關乎國家政策的嚴肅性,還關乎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執行力度不一,對于那些遵守規則的企業來說,也是另一種不公平。
公告中,在談及本次定增對于公司的影響時,福萊特表示,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未來公司整體戰略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經濟效益。不知道這里提及的國家產業政策是否應包括產能置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