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原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2019年7月5日消息,2019年第1季度以來,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生產環節組織開展了2019年第1批旅游鞋等31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其中,抽取了開封、洛陽、安陽、新鄉、焦作、濮陽等6個省轄市7家企業生產的15批次食品接觸用玻璃材料及制品產品,經檢驗,15批次產品全部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玻璃制品》、GB 4544-1996《啤酒瓶》、GB/T 24694-2009《玻璃容器白酒瓶》、QB/T 3562-1999《500毫升冠形瓶口白酒瓶》、QB/T 4162-2011《玻璃杯》、QB/T 4622-2013《玻璃容器:牛奶瓶》及《河南省2019年第1批食品接觸用玻璃材料及制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方案》,對食品接觸用玻璃材料及制品產品的感官要求、耐內壓力、抗熱震性、抗沖擊、內表面耐水性、玻璃顆粒耐水性、內應力、鉛(Pb)、鎘(Cd)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