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金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未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情況
(一)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時間:2018年 3 月 28日,下午 2:30;
網絡投票時間:2018年 3 月 27日-2018年 3月 28日。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 3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8年 3月 27日下午 15:00至 2018年 3月 28日下午 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二)會議召開地點:廣東省汕頭市大學路疊金工業區廣東金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
(三)會議召開方式: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五)會議主持人:董事長(代)林文卿女士。
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 10人,代表股份 23261100 股,占公司總股份的 10.7690%。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 2人,代表股份23155100股,占公司總股份的 10.7200%;參加網絡投票的股東 8人,代表股份 106000 股,占公司總股份的 0.0491%。其中中小投資者(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共 9人,代表股份 106200 股,占公司總股份的 0.0491%。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三、提案審議和表決情況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與會股東(或股東代理人)審議并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終止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相關事項及簽署本次交易終止協議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 231571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5529%;反對 104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4471%;棄權 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結果:同意 22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0716%;反對 1040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97.9284%;棄權 0 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0%。
上述議案涉及特別決議事項,已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2/3以上通過。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國楓(深圳)律師事務所指派李霞律師、羅超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見:“貴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以及表決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一)公司 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二)《北京國楓(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金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廣東金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