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以來,瀘州市環境監察部門通過強化排污企業的分類管理,以嚴格執法推動玻璃企業環境問題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已對9起涉及玻璃(玻瓶)行業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罰款654萬元,責令停產整治1起,實施按日計罰2起,移送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1起。
為助推大氣污染治理攻堅,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辦公室印發文件安排有關區縣、園區對玻璃(玻瓶)行業開展全面清理排查,摸清玻璃(玻瓶)企業數量、規模、環保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要求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一律依法實施關閉;對環保設施建設不完善、運行不穩定的,必須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任務;對排放廢氣超標的,依法查處。
環境監察部門在常規巡查檢查的基礎上,采取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奔現場的“三不一直”方式,加大暗查、夜查、節日查力度,并同步開展環境監測。據統計,在開展玻璃(玻瓶)行業環境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中,全市先后出動執法人員100余人次,發現環境問題20余起,對新發現的6起違法行為正依法開展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