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會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省級環境監測中心,受不利氣象條件影響,預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11月4日至8日可能出現4天的區域重污染天氣過程。因此,我市于11月3日18:00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于11月4日零時起啟動Ⅱ級響應措施;請各有關部門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方案(暫行)》落實措施,預計本次預警將于11月7日24:00解除。
具體響應措施為:
1.倡議性減排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消費,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2)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加強管理,主動減排,可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的生產工藝的生產時間。
(3)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各通信公司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提示兒童、老年人和易感人群減少戶外活動,特別敏感人群停止戶外活動,外出采取防護措施。
2.強制性減排措施
(1)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鋼鐵行業:燒結、球團生產線全部停止生產;
商品砼生產企業停產;(為民生工程或其他特殊工程供給原料的,需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后生產)
水泥粉磨站:采暖期非錯峰生產時段及非采暖期應急停產;
煤氣發生爐:停止使用煤氣發生爐;
焦化企業:延長出焦時間至48小時以上;
鑄造企業(包括使用電爐、天然氣爐的)停產;
金屬加工業:鋁壓延加工業停產、鋼壓延加工業壓延工序停產;
玻璃行業: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各項污染物排放濃度降低30%以上(較玻璃行業排放標準)
膠合板生產企業停產;
有色再生行業熔鑄工序、化學品制造行業(不含生產水性涂料、油墨、膠黏劑企業)、涂料制造行業生產溶劑型涂料工序、印刷行業(塑料軟包裝、印鐵、制罐企業),家具制造(使用溶劑型涂料)限產50%,以生產線計。
(2)揚塵控制措施。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全市范圍內道路增加兩次保潔頻次、建成區增加四次保潔頻次;強化對建筑工程、道路市政工程、拆遷工地作業的監管,達不到“六個百分之百”要求的,予以停工。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所有企業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兩次灑水降塵。
(3)綜合性措施。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及物料運輸。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市區、縣(市)主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