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洛陽北方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其他相關規定,于2017年4月20日召開了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對最高額度不超過20,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適時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理財產品。(具體情況請參見2017年3月31日刊登在《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10月9日與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陽分行高新支行(以下簡稱:“交通銀行”)簽訂了《交通銀行“蘊通財富·日增利90天”理財產品協議》,根據協議約定,公司以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交通銀行理財產品13,500萬元,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理財產品的具體情況
1、產品名稱:蘊通財富.日增利90天
2、產品類型:保本保收益
3、理財金額:13,500萬元人民幣
4、投資收益率:4.2%。
5、產品成立日:2017年10月10日
6、產品到期日:2018年01月08日
7、投資范圍:本理財產品本金部分納入交行資金統一運作管理,產品投資范圍為貨幣市場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貨幣市場工具占比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為0-30%。
8、資金來源:閑置募集資金。
9、公司與交通銀行無關聯關系。
10、產品風險提示
1)信用風險:本理財產品所投資的債券或其他資產,可能因債務人違約或者其他原因在投資期限屆滿時不能足額變現,由此可能導致本理財產品遭受損失。
2)流動性風險:除產品協議另有約定,在投資期限內理財客戶無提前終止權,如果客戶產生流動性需求,可能面臨理財產品不能隨時變現、持有期與資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動性風險。理財產品投資期限內允許贖回的,若發生巨額贖回,投資者將面臨不能及時贖回理財產品的風險。
3)政策風險:本理財產品項下的投資組合是根據當前的相關法規和政策設計的,如國家宏觀政策以及市場相關法規政策發生變化,可能影響理財產品的受理、投資、償還等流程的正常進行。
4)提前終止風險:在投資期內,如果發生銀行提前終止本產品,客戶可能面臨無法按預期產品投資期限(若有)取得預期收益的風險。
5)信息傳遞風險:本理財產品不提供紙質賬單。投資者需要通過登錄銀行門戶網站或到銀行營業網點查詢等方式,了解產品相關信息公告。投資者應根據本理財產品協議所載明的公告方式及時查詢本理財產品的相關信息。如果投資者未及時查詢,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響使得投資者無法及時了解理財產品信息,并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由此產生的責任和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雙方在補充協議/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除外。前述約定不免除因銀行過錯導致依法應由銀行承擔的責任。
6)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國家政策變化、IT系統故障、通訊系統故障、電力系統故障、金融危機、投資市場停止交易等非銀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對理財產品的產品成立、投資運作、資金返還、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響,可能導致產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財產品遭受損失。對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導致的損失,投資者須自行承擔,銀行對此不承擔責任,雙方在補充協議/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的除外。前述約定不免除因銀行過錯導致依法應由銀行承擔的責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導致銀行無法繼續履行產品協議的,銀行有權提前解除產品協議,并將發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資者理財產品資金劃付至投資者清算賬戶。
二、公司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1、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公司財務負責人負責組織實施。公司財務部門將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2、獨立董事對理財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獨立董事在公司審計監察室核查的基礎上,以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核查為主。
3、公司監事會應當對理財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
4、公司將依據深交所的相關規定,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報告期內理財產品的購買以及損益情況。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是在保證募集資金項目建設正常進行和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保本型理財產品。通過進行適度的低風險理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相應投資收益,可進一步提升公司整體業績水平,為公司股東謀取更多的投資回報。
四、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購買理財產品情況
特此公告。
洛陽北方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