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今年11月份到明年1月份,京津翼污染傳輸通道中的鑄造企業必須關停。其中也涉及到玻璃行業。但具體措施落地究竟是關停,還是限產,甚至是不處理目前還沒有定論。關注環保政策調控對供應端的沖擊。
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優化產業布局,逐步將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化學合成制藥、有色金屬冶煉、化工等重污染企業搬出城市建成區和生態紅線控制區。在完成落實技術改造措施和達到排放污染防治標準要求后,遷入工業園區。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要求,將不低于城市建成區面積80%的范圍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除熱電聯產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同時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大氣重污染企業,將實行階梯排污收費、差別信貸、差別水價、懲罰性電價等措施。
此外,《條例》規定,應建立京津冀大氣污染預警聯動應急響應機制,統一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加強區域預警聯動和監測信息共享,促進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