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林玉妍】玻璃相對于砌體、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具有重量輕、采光好、成本低廉、色彩造型豐富、工藝精美、時尚性強的優勢,自20世紀80年代起便開始被廣泛應用,成為現代建筑必不可少的優質建筑材料。玻璃幕墻作為當代的一種新型墻體,在商業中心、寫字樓、高級酒店、機場和高層建筑的外裝飾上隨處可見。
然而,近些年來,全國各地建筑幕墻因幕墻玻璃自爆或脫落造成損物、傷人的事故發生頻率逐漸增高,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因而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國內多個省市如四川、天津、深圳等相繼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加強建筑玻璃幕墻的建設安全和維護管理,明確建筑玻璃幕墻管理責任,保障社會公共安全。
近段時間,廣州市住建委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針對廣州市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立面改造工程中建筑玻璃幕墻的采用、設計、施工、驗收和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維護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起草了廣州市政府規章《廣州市建筑玻璃幕墻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草案)》),并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數據顯示,廣州市約482棟既有建筑使用玻璃幕墻,玻璃幕墻總面積約為550萬平方米,其中有78棟建成于2000年以前,從玻璃幕墻的結構性材料和粘結材料的平均壽命看,部分早期的產品已經進入老化階段。廣州市太古匯在2014年11月22日就曾發生玻璃幕墻碎裂墜落砸中十多輛汽車的事故。
“一刀切”是讓玻璃“背黑鍋”
《辦法(草案)》規定玻璃幕墻的采用要綜合考慮城市景觀、周邊環境以及建筑性質和使用功能等因素,按照建筑安全、環保和節能等要求,合理控制玻璃幕墻的類型、形狀和面積,其中甚至明確規定了7類區域或位置禁止設置玻璃幕墻,包括住宅、黨政機關辦公樓、醫院門診急診樓和病房樓、中小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的二層以上部位,珠江景觀帶(白鵝潭至江灣大橋)、琶洲互聯網創新集聚區等。同時,要求玻璃幕墻部位專項設計要選擇符合規定的型式、構造和材料,防止玻璃幕墻墜落以及對周邊光環境產生影響。
對于玻璃幕墻可能帶來的安全隱患,《辦法(草案)》采取了“一刀切”的方法進行使用限制,在業內人士看來倒是顯得有點矯枉過正。廣東省玻璃行業協會于2016年8月4日專門組織召開了“廣東省玻璃幕墻專項管理研討會”,邀請了工程玻璃、幕墻公司及建筑設計、建筑幕墻質量檢測、玻璃膠、玻璃機械裝備等50多個單位的70多位代表和有關專家,對《辦法(草案)》進行了認真研究和深入討論。認為該規定太緊太細太嚴,建議更靈活些、寬泛些、更松一些,表示玻璃和玻璃幕墻本身沒有“罪”。

權威專家南玻集團工程玻璃事業部技術服務總監許武毅
制定《辦法》的主要初衷是安全考慮,但其實是由于玻璃幕墻事故的發生,大家才把玻璃幕墻的焦點都聚焦到了安全隱患上,因而忽略了玻璃幕墻在防爆防彈等方面也擁有無可比擬的優勢,權威專家南玻集團工程玻璃事業部技術服務總監許武毅提到,根據實際的應用和對安全性的要求,可以使用到更安全的產品,玻璃幕墻可以在施工方面采取固定措施,另外還有很多種措施可以做到更安全,以現在的設計水平、材料制造工藝,事實上玻璃幕墻可以做到安全,只是實際施工沒有要求這么做,才導致出現比較多的問題。信義(東莞)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技術中心副總工班華放指出也提到,大部分幕墻安全問題并不是玻璃造成的,其他材料如:結構膠性能、五金構件、瓷磚都會導致安全問題的發生,而設計的合理性、施工的質量、高質量玻璃的使用對安全的影響的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廣州市白云化工實業有限公司技術總監、高級工程師張冠琦
很多人對這個問題的根源了解不夠透徹就盲目地提出不能再使用玻璃幕墻的做法是錯誤的,不能因為玻璃幕墻出現了事故就否定它的作用或者限制使用,“一刀切”是因噎廢食。廣州市白云化工實業有限公司技術總監、高級工程師張冠琦也不建議對玻璃幕墻的使用采取一概禁止的方式,認為應由相關單位自己根據需要確定,也可以進行評估后確定。
另一方面,幕墻玻璃本身作為一種光亮的晶體材料,必然會對光起到一定的反射作用,不只是幕墻玻璃存在對光環境的影響,鋼材及其它材料也存在這個問題,針對這個問題,玻璃行業都在尋找避免或者減少光反射作用的生產工藝,加以優化產品品種,如減反射等手段,也可通過噴、印、夾膜工藝加以改善。但事實上,玻璃幕墻如果符合相關規范(《玻璃幕墻光熱性能》)要求其實并不會產生所謂的“光污染”。據了解,玻璃企業一直有低反產品,但出于設計師和業務的要求,低反產品并不總是被采用,這才是幕墻玻璃一直難以消除光反射問題的根源。
通過對幕墻玻璃的生產工藝的技術革新,可以解決玻璃光污染和因為脆弱帶來的安全隱患等問題。簡單的“一刀切”不過是治標不治本,破壞了市場的結構卻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的根源。把握玻璃和玻璃幕墻的質量安全關鍵在于如何正確使用,畢竟安全無絕對,即使是其它建筑材料,例如瓷磚,不也常有脫落傷人的事故發生嗎?
新的管理辦法不應該限制玻璃幕墻的應用,而是要在設計上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使用方案。人流密集區應采用結構設計更加合理的幕墻產品,并不是一定要采用玻璃幕墻,但是采用玻璃幕墻應選擇結構更合理的玻璃產品。廣東省玻璃行業協會建議,政府只需按《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和《玻璃幕墻光熱性能》等系列標準法規,做好標準法規的執行和監管,引導市場正確使用合適的玻璃(如半鋼化夾層玻璃、均質玻璃、超白玻璃等)和玻璃幕墻(如明框幕墻)即可,沒有必要明確限定使用范圍,對于特殊地段的設置,只要在需要安全防護的位置采用夾層玻璃并牢固安裝即可解除安全隱患。
建設單位應對幕墻的安全負責到底
幕墻玻璃雖然是靜態存在的,但它本身是一種晶體物質,會因為環境的變化而變化。會變化的物質本身就有安全因素,這就意味著玻璃幕墻會隨時間變得老化,在臺風多發地區可能會在大風的外力作用下引發墜落事故,或者因安全防護工作的疏忽而存在玻璃破損、硅酮膠老化開裂等各種情況,這就看人們如何去把握安全問題并加以防范和克服。
既然上面已經說清楚了玻璃幕墻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不在玻璃身上,而在于對玻璃和玻璃幕墻的使用,包括工程設計、玻璃選型、玻璃產品質量控制、安裝施工、安全養護等全過程,那么也是時候明確一下安全責任人了。
《辦法((草案))》根據《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對玻璃幕墻建筑的建設全過程實行監管,通過明確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監理、驗收等環節的責任主體,以最大可能地確保建設質量安全。不僅規定建設單位是玻璃幕墻工程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依法對玻璃幕墻工程質量安全負總責,還明確了既有建筑所有權人的安全管理責任,建筑物多人共有時,基于建筑物所有權人往往會委托物業服務企業管理或其他的專業機構負責玻璃幕墻的安全維護的實際,《辦法(草案)》要求在委托合同中明確具體的權利、義務,明確建筑物所有權人的連帶責任。
對此,業內產生了不一的看法,廣東金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鄭鴻生認為安全產業鏈可以按照工程的組成各部分劃分責任要求。而廣東省玻璃行業協會認為安全責任過于分散就變成了沒有責任,信義(東莞)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技術中心副總工班華放也提到,安全責任依據建設期和使用期分別劃歸為建設單位和所有人,對于建設單位,他們具有專業資質,但對于建筑所有人和物業,他們缺乏玻璃幕墻安全的專業知識,并不是專業人士,在實施過程中反而會消減政策的作用,因此建筑所有人和物業承擔的責任應該更少,而施工方和設計單位、顧問公司應承擔更多的責任,審批部門對于事故也應該擔負一定的責任。
但是,業內人士一致贊同實行建筑玻璃幕墻質量安全終生責任制。因為國內外建筑玻璃幕墻的消費觀點存在很大差異:歐美國家建筑玻璃幕墻首先考慮的是安全,然后是節能,最后才是經濟,節能、創新、經濟都是建立在安全前提之上的;而國內建筑玻璃幕墻市場剛好相反,通常都是首先滿足投資商的經濟需求和成本控制,其次才會考慮安全性和其它性能,才最終導致建筑玻璃幕墻不按規范進行設計、偷工減料、安裝施工粗糙、安全養護不到位。當建筑玻璃幕墻質量安全沒有了保障,一旦出現問題玻璃就自然而然地成了“替罪羊”。廣東省玻璃行業協會指出,政府要監管建筑玻璃幕墻質量安全,首先就應該毫不猶豫地明確建設單位的建筑玻璃幕墻質量安全終生責任制。今后每一棟樓誰開發的建筑玻璃幕墻就由誰負責質量安全到底,實行終生制,如此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證開發商不再偷工減料。
政策不貫徹執行則問題無法徹底解決
玻璃幕墻事故頻發,另一不可忽視的原因往往就是缺乏監管造成追責難。政府不能逃避監管責任,更不能簡單地一禁了之,而是應該加強對玻璃幕墻使用的全過程監管,引導市場正確地去使用玻璃幕墻。
不少業內人士提到,目前中國缺的不是制度和標準,而整個幕墻玻璃管理辦法中最缺乏的是執行力和監管,這往往是政策不能真正貫徹執行的根源。否則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標準,足以有效控制幕墻玻璃的安全問題。

龍玻集團副總經理顧盼
龍玻集團副總經理顧盼就曾提問,“JG/T 445《建筑門窗幕墻用鋼化玻璃》已經實施一年多,有多少企業嚴格按照該標準去執行?政府又知道多少企業是按照這個去執行的?該標準的初衷就是要確保門窗幕墻用鋼化玻璃的安全性,可結果呢?”90%以上的玻璃深加工企業連“表面應力儀”這臺檢測鋼化玻璃強度的儀器都沒有配置,而沒有這臺儀器,根本就無法得知鋼化強度是否達到要求90Mpa以上的指標,更不知是否達到應力之差不應超過15Mpa的要求。連這么關鍵的指標都不進行控制,何來的質量控制?又何來的安全?對此,政府的監管又去哪里了?若是沒了企業的自律,沒了政府的監管,再多的文件、標準都是一紙空文。
對此,首先法律法規要先嚴格擬定好,之后監管出臺的法律法規是否落到實處,同時,建立玻璃幕墻信息管理系統,實現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在信息平臺上明確精準記錄建筑玻璃幕墻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維修單位、產權歸屬、維修資金籌集使用情況等信息,全面掌握建筑玻璃幕墻從建設到后期維護管理的一體化信息,根據信息記錄建立玻璃幕墻預警和預報機制。
而行業協會可以發揮專業優勢,做好政府對玻璃和玻璃幕墻使用全過程監管的參謀、助手,宣傳發動(玻璃企業及材料、設備、幕墻工程企業參與配合),引導人們正確認識和科學使用玻璃和玻璃幕墻,協助政府開展既有幕墻工程普查建檔工作,掌握資源發揮專家顧問咨詢作用,參與制定有關政策文件推動玻璃生產加工安裝相應規范建設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既有玻璃幕墻的專項管理整治和新建玻璃幕墻的規范建設,推動實施節能安全改造。
一旦執行力和監督都落實到位,企業都樹立了重視意識,規范化地按照標準規范去做,那么玻璃幕墻的安全問題將不再是問題。
短痛是為了更長遠的發展
出臺幕墻玻璃的管理辦法能夠讓市場更明確地認識到玻璃幕墻安全方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樣也會在短期內和長期內為玻璃產業帶來相對應的影響。
《辦法》的措施短期來看不過是“治標”工作,信義(東莞)工程玻璃有限公司技術中心副總工班華放指出,《辦法》對幕墻玻璃做了諸多限制,這些措施會大大影響玻璃幕墻的推廣和應用,從而對玻璃產業造成巨大沖擊,導致玻璃企業出貨量減少,生產成本上升,利潤率下降。廣東金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鄭鴻生解釋,企業無論是對原材料提出更高的質量要求,還是對生產過程的控制、產品壽命的保證,都會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而另一方面,這些措施一旦實施,部分采用劣質產品的企業必不可免要加大轉型的成本,采用合格高性能的設備和優質原材料,加大培養成熟技工的成本,對于采用劣質產品壓低單價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對此,權威專家南玻集團工程玻璃事業部技術服務總監許武毅說道,“在過渡階段,相關部門的監管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企業的一些成本,我個人認為是值得的。這實際上是社會進步必須要付出的代價,轉型隨之而來的就是改變觀念。”
不單是廣州,放眼全國,若是各省市政府都能夠做好對玻璃和玻璃幕墻使用的全過程監管,引導市場正確去使用玻璃和玻璃幕墻,這才是真正的“治本”,這時玻璃行業不但不會受到影響,反而會獲得更健康有序的發展環境。
一是新建玻璃幕墻市場。由于設計更合理、用材更優質、安裝更規范、監管更到位,玻璃幕墻將得到更廣泛、更合理地應用,如為了保障玻璃幕墻安全,會有更多地方采用夾層玻璃,這樣玻璃由一片變兩片,用量會翻一翻;如為了保證玻璃幕墻質量安全,打造精品工程,建設方將不再偷工減料,而會選用更多優質、更高性能、更高技術含量、更高附加值的玻璃產品,這樣會推動優秀玻璃企業的產品銷售,真正實現優質優價,從而推動行業的技術進步和更好發展。
二是既有玻璃幕墻市場。隨著政府監管措施的到位,將有力推動既有玻璃幕墻的安全養護、更換和節能安全改造,這將給玻璃行業帶來又一個新的大市場。

參加“廣東省玻璃幕墻專項管理研討會”的企業嘉賓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