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建委:“臺風”過境后排查隱患 保障建筑玻璃幕墻安全
發布時間: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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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記者徐倩)9月20日晚間,“上海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微信號發布《關于臺風過境后做好本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安全使用的工作提示》(下稱《提示》),要求各相關部門、有關人員應盡快做好臺風過后玻璃幕墻專項隱患排查(以下簡稱“專項排查”),消除潛在高墜風險,保障建筑玻璃幕墻使用安全。
2024年9月16日至19日四天內兩個臺風登陸上海,《提示》要求,特別針對在本次臺風中出現損傷的建筑玻璃幕墻,所在區建設管理部門應督促樓宇在一個月內委托市應急檢測單位完成安全性鑒定。由上海防災救災研究所牽頭行業協會和技術專家建立玻璃幕墻臺風損傷調查小組,結合安全性鑒定對玻璃幕墻損傷原因進行全面調查分析,為后續玻璃幕墻消除隱患、提升全市玻璃幕墻安全管理積累經驗。同時,即日起至9月30日,玻璃幕墻業主物業應根據《玻璃幕墻使用維護手冊》的要求,盡快開展玻璃幕墻樓宇自查,自查重點包括但不限于玻璃面板破碎、開啟扇變形和滲漏、拉桿拉索性能、連接件松動等;各區建設管理部門應委托專業技術單位,對屬于《上海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區級巡查導則》(滬建安〔2023〕385號)中III類場所(幕墻投入使用超過25年、人流密集度較大的公共場所、幕墻高度≥100m)的玻璃幕墻及全隱框玻璃幕墻開展應急檢測,樓宇自查及區級應急檢測結果應錄入“上海市建筑幕墻管理平臺”作為銷項依據。其中,對于存在危害公共安全高墜隱患的,應在48小時內采取應急避險措施;對于本次臺風中發生破損碎落、超設計年限未進行安全性鑒定或應急檢測后需進一步判定的玻璃幕墻建筑,應由業主參照《關于做好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滬建質安〔2024〕12號)委托專業技術單位進行安全性鑒定,各區建設管理部門應明確安全性鑒定完成時限,確保通知到樓宇、責任到專人,落實玻璃幕墻重大隱患整改處置,確保臺風過后建筑玻璃幕墻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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