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高空墜物的殺傷力真的很大!
“高空拋物”行為已入刑法,不管你有意還是無意,高空墜物一旦發(fā)生,勢必要承擔一定后果!

近日,永城市法院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案件,被告人朱某某犯高空拋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這是永城市首例高空拋物罪案件。
2021年7月某日上午,被告人朱某在永城市某小區(qū)28樓家中,將剛喝完的空玻璃酒瓶通過其家對面樓梯口窗戶扔到樓下,砸到停在樓下的一輛汽車頂部,致轎車天窗及前塊玻璃受損,經(jīng)鑒定價值人民幣5856元。
庭審中,被告人朱某對指控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表示自愿認罪認罰。永城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朱某某高空拋物行為雖未造成人身傷害,但是造成財產(chǎn)損失的后果,其從建筑物拋擲物品行為已經(jīng)構成高空拋物罪,依法判決被告人朱某某犯高空拋物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目前本案判決已經(jīng)生效。
高空拋物、墜物行為嚴重損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極易引發(fā)社會矛盾糾紛,永城法院將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案件,嚴厲打擊危害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不法行為,引領正向社會價值,為打造良好社會風尚提供司法力量。
延伸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guī)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jié)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