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天上午,在市環保局五樓會議室,市環保局有關科室和監察支隊負責人坐在會議桌一旁,對面是秦皇島耀華玻璃工業園有限責任公司、秦皇島北方玻璃集團有限公司、秦皇島弘耀節能玻璃有限公司三家企業負責人,雙方就環境違法行為開誠布公地談話。這個話題也讓整個會議的氣氛顯得嚴肅沉重。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持續加強生態環境建設,著重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高企業環保、節能、技術準入門檻,嚴格執行能耗限額、污染物排放特別限制標準,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讓非法排污付出更大代價。自2013年12月以來,三家玻璃企業因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等環境違法行為,多次被市環保部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罰款到位金額分別為40萬元、20萬元和35萬元。今年4月,弘耀公司因在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情況下排污,并拒絕改正違法行為,被移送市公安局,并處以罰款7萬元。新《環境保護法》按日連續處罰的有關規定,對企業提出了更高的環保要求。今年耀華、北方兩家玻璃企業被兩次下達《按日連續處罰決定書》,截至3月17日,兩家企業記罰累計金額為560萬元,目前兩家企業均未繳納此項罰款。
產能過剩,生產經營困難,環保設施投入大、成本高、見效慢……約談中,三家企業提出了自己所面臨的問題和困難。“任何原因都不能成為環境違法的理由。”約談會上,市環保局負責人的話語斬釘截鐵,企業必須主動適應環保工作“新常態”,正視存在的問題,查找原因,徹底整改。
市環保局強硬的態度令耀華公司總經理馬玉聰百感交集:“今天坐在這里開這個會,心情很復雜,如果我們的環保工作能做得早一點、好一點、快一點,就不會有今天這個局面。”他表示,4月底前,企業投入的脫硝脫硫除塵一體化設施將會運行,實現排放達標。北方公司和弘耀公司負責人保證在6月底前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