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6日上午,宣城市德勝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勝玻璃公司)破產清算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召開。破產合議庭成員、債權人及管理人代表參加會議。德勝玻璃公司在該院辦理執行案件過程中,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申請人伊某、馮某申請執行轉破產。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于2021年8月28日裁定受理宣城市德勝玻璃有限公司的破產清算申請,并裁定由宣城市宣州區人民法院審理該案。案件受理后,因關乎203名債權人(其中含161名職工)合法權益,如不妥善處理將會進一步激化企業與職工之間矛盾,不利于當地社會穩定和發展,該院高度重視案件審理工作,嚴格遴選管理人資質,通過搖號確定由破產案件辦理經驗豐富的律所擔任該案管理人,并多次督促管理人依法履行職責,定期聽取管理人工作報告,確保每位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平等充分保護。經過精心組織籌劃,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得以順利召開。
會上,管理人作了《宣城市德勝玻璃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債權審查報告(第一期)》、《宣城市德勝玻璃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債務人職工債權的公示(第一期)》、《宣城市德勝玻璃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財產狀況報告(第一期)》、《宣城市德勝玻璃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管理人執行職務的工作報告(第一期)》、《宣城市德勝玻璃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管理人報酬方案的報告(第一期)》,并現場接受了債權人的詢問。整場會議規范有序,充分保障了債權人各項程序性權益。
此次債權人會議的順利召開,為本案后續工作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該院將繼續探索運用和解、重整、清算等多種模式高效處置破產案件,通過破產程序消化債務、盤活資金,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和服務轄區經濟發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