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住建執法總隊關于開展本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墻“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通知》的要求,天津市住建執法總隊聯合市住建委相關部門,邀請天津市鋼結構幕墻和門窗協會專家,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執法方式,從10月下旬至11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既有建筑玻璃幕墻檢查執法工作,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天津各區住建委落實相關責任部門和檢查聯絡人積極與市住建執法總隊對接,對轄區范圍內既有玻璃幕墻建筑進行摸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在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的產權人(業主)自查的基礎上共抽查了525棟,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10份,提出整改意見410條。
天津市鋼結構幕墻和門窗協會(以下簡稱協會)配合天津市住建執法總隊“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執法情況共抽查既有玻璃幕墻建筑34棟,從建筑玻璃幕墻產權人(業主)安全使用維護責任履行及玻璃幕墻實體檢查兩大環節共檢查了342項,其中玻璃幕墻安全使用維護責任履行檢查了150項,符合73項,符合率48.7%;玻璃幕墻實體檢查了192項,符合119項,符合率62%,對檢查出的問題,責成各區住建執法支隊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22份,提出整改意見157條,并責成各區住建執法支隊督促玻璃幕墻產權人(業主)對超過10年仍繼續使用的玻璃幕墻的結構密封膠進行粘結性能抽樣檢查。目前,玻璃幕墻的產權人(業主)已對107條整改意見完成了整改,其余由于檢測、維修周期長等原因正在積極推進落實整改中,已督促各區住建執法支隊跟進追蹤整改落實情況。
對于存在的問題總結為以下兩點:
一是建筑玻璃幕墻產權人(業主)安全使用維護責任履行方面存在的問題,包括部分玻璃幕墻產權人(業主)未建立系統的日常巡查、維護、檢修等相關管理制度,只是簡單地記錄日常巡查發現的問題,對存在的問題如何處置等,未從制度上進行有效規定;大部分玻璃幕墻產權人(業主)沒有原施工單位提供的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對使用維護說明書的指導性作用不清楚;部分玻璃幕墻產權人(業主)建立的管理檔案不系統、不完善、特別是制定的玻璃幕墻應急預案不完善,可操作性差,未蓋章形成可控管理文件;部分玻璃幕墻產權人(業主)對玻璃幕墻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等不了解、不清楚。
二是建筑玻璃幕墻實體檢查方面存在的問題,包括部分玻璃幕墻建筑存在開啟扇密封性差、漏水、零件脫落或操作不靈活等情況;密封膠存在老化、開裂現象;玻璃破損率較高、更換不及時等;部分玻璃幕墻建筑有些區域處于封閉狀態,無法進入開展檢查維護工作,存在安全隱患;部分玻璃幕墻工程使用超過10年,未及時對結構密封膠進行粘結性能抽樣檢查。
下一步將嚴格整改。通報描述下一步總隊將針對本次檢查出的問題,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產權人(業主)要高度重視,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整改臺賬并明確責任人,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明年適時啟動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專項檢查抽查。協會在配合各區住建委及區住建執法支隊在嚴格檢查執法的同時,更要對建筑玻璃幕墻產權人(業主)做好普法宣傳工作,對《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管理辦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玻璃幕墻日常維護保養、檢查維修要求及措施等做好宣傳、培訓等相關工作。完善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協會在原有基礎上指導業主及產權單位完善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采用建筑玻璃幕墻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時,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應當載明建筑玻璃幕墻的設計依據,主要性能參數,設計使用年限,施工單位的保修責任,維護、檢修要求,易損部位結構、易損零部件更換方式以及使用注意事項等內容。原建設單位或玻璃幕墻施工單位應及時向產權人(業主)移交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產權人(業主)按照使用維護說明書要求嚴格落實日常的巡查、維護、檢修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提高玻璃幕墻專業執法效能。協會專家將加大力度對各區住建委及區住建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就建筑玻璃幕墻管理系統運用,玻璃幕墻技術檢查、維護管理、應急保障機制等方面開展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建筑玻璃幕墻專業執法水平,保證檢查執法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天津市鋼結構幕墻和門窗協會將持續為天津市待整改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墻安全維護人提供整改維護的技術支持,為各區住建委、街道辦、各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維護責任人提供既有建筑玻璃幕墻改造、維修、維護方面的技術支持,積極配合市住建委相關部門工作,為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使用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