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珠海城市發展,越來越多建筑采用玻璃幕墻結構。人們在感嘆大廈全玻璃設計的壯觀時,也在擔心玻璃幕墻會成為城市安全的隱患。7月25日,記者獲悉,《珠海經濟特區房屋安全管理辦法(公開征詢意見稿)》正醞釀出臺。其中專門對建筑幕墻安全管理做了規定,要求每10年應當委托具有建筑幕墻檢測鑒定能力的機構進行一次安全鑒定。(7月26日《珠海特區報》)

不經意間,城市就可能下一場“玻璃雨”,這些“玻璃雨”是因為幕墻的突然爆裂導致的,尤其是在夏季氣溫走高的時候,玻璃幕墻就成為了安全的隱患,誰也不知道何時會遭遇不幸的“玻璃雨”。
每年夏季都會看到有關“玻璃雨”的報道。如果是在寂靜的夜晚下了一場“玻璃雨”,那是幸運的事情,遭遇厄運的不過是汽車被砸等等財產的損失。而如果是發生在人潮涌動的繁華鬧市,那可就是一場災難了。因此傷殘的,因此死亡的大有人在。
城市需要美麗的容顏,很多地方在建筑外裝修的時候,會選擇使用玻璃幕墻,有的甚至整棟建筑都被玻璃包裹起來。這是為城市打造美麗容顏的需要。但是,需要美麗的城市,也需要安全的城市,這就需要規避城市上空飄起“玻璃雨”的悲催。
不讓城市飄起“玻璃雨”,監管部門要時時刻刻把安全放在心頭。要抓好源頭的管理,對于玻璃幕墻的生產、使用、安裝制定一個標準。什么樣的建筑可以安裝玻璃幕墻,什么樣的建筑沒有必要安裝玻璃幕墻,要有一個細致的規定,不能只是為了好看就采用玻璃幕墻,安全比美觀更重要,例如像學校這樣的場所,就應該盡量不使用玻璃幕墻。而且需要提升玻璃幕墻的安全標準,讓玻璃幕墻不是“易碎的玻璃”,行業標準的提升是確保安全的基礎。
除了抓好源頭管理之外,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后續的管理了。我們欣喜看到,珠海市對于后續管理的重視程度在提高,它將“10年檢測鑒定一次”作為安全管理的底線標準進行執行。有了好的管理制度,城市上空是否就不會再飄“玻璃雨”了呢?
不讓規定落滿塵埃,它才能真正發揮作用。這就需要監管部門對于城市上空的玻璃幕墻進行不折不扣的監督管理,倒逼建筑的管理單位多些對法律法規的敬畏感,讓“必須按期檢測”落實到位。最好是,每年夏季來臨之前都開展常規巡查,消滅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