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陽玻璃公布,于2017年11月8日,蚌埠中建材信息顯示材料有限公司(承租人,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蘇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出租人)訂立融資租賃合同,據此,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出售租賃資產,總代價為人民幣5000萬元(相當于約6000萬港元),而出租人同意在租賃期內將租賃資產回租予承租人。于租賃期屆滿后,在承租人結清其于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并履行完畢其他義務的前提下,出租人應將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以人民幣1000元的名義價款轉讓予承租人。
租賃資產包括超薄玻璃生產線的部分設備及輔助工段設施。租賃期預計自2017年11月10日起計5年。
公告稱,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是為了拓寬公司融資渠道,補充生產和經營所需資金,盤活公司資產及優化公司負債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