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身廣州的朋友們,凡是路過的建筑有玻璃幕墻的時候,千萬要留心提防天上不掉餡餅而是玻璃!
有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玻璃幕墻大約有12億平方米,廣東約占全國1/10,廣州玻璃幕墻在全國城市最多。上半年數據廣州約有482棟建筑已經使用玻璃幕墻,玻璃幕墻總面積約550萬平方米。曾經是城市建設和建筑物現代化標志的玻璃幕墻,按專家的講法部分已變成“不定時炸彈”。

有無夸大?沒有!先看下玻璃幕墻安全數據:專家指出玻璃幕墻使用壽命一般是25年,但幕墻中一些材料保質期只有10年,兩項安全年限都遠低于要住幾十年、上百年的建筑樓齡。
最后回到廣州,玻璃幕墻安全同樣不容樂觀。一來作為較早使用玻璃幕墻的城市,廣州一些幕墻可能已到或接近安全年限。二來近年廣州玻璃幕墻墜落事件時有發生,最聞名的恐怕要數購物中心太古匯。不完全統計包括今年11月28日,太古匯玻璃幕墻已經“5年7爆”!較嚴重的一次2014年11月22日,太古匯寫字樓8分鐘內兩度出現“玻璃雨”,砸中17輛小車。
令人擔心的還有2014年實施的《廣州市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管理辦法》,只規定玻璃幕墻竣工驗收滿1年應作全面檢查,此后每5年再作一次檢查。請問如此低的檢查頻率真的足夠嗎?能夠減低直至杜絕玻璃幕墻意外發生嗎?另有業內人士透露,廣州玻璃幕墻維護費用一般為40-60元/平方米·年,有幕墻大廈維護費用每年可能要支付上百萬元,因此玻璃幕墻過了保修期后主動維護的建筑不到5%,一般都是出了問題才維修。
當然也有好消息,市法制辦數月前公布了《廣州市建筑玻璃幕墻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今后廣州住宅、機關辦公樓、中小學校二層以上部位及珠江景觀帶(白鵝潭至江灣大橋)等區域新建建筑禁設玻璃幕墻。辦法預計明年出臺,卻未能解除市民的對玻璃幕墻安全隱患的擔心。玻璃幕墻安全責任主體明確,依次是建筑物所有人、代管人和使用人。

為此強烈建議:
第一,廣州的玻璃幕墻地方立法應該加快進度,響應最新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明確提出的,根據立法法的精神,加強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建設,解決區域性安全生產突出的問題。
第二,廣州相關部門應迅速徹查全市建筑物玻璃幕墻,重點檢查“高齡”玻璃幕墻,發現風險要限期整改。此外盡快建立玻璃幕墻安全追責制度并落實到具體的責任人,因疏于管理和養護造成意外必須有人埋單,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對于太古匯等多次發生玻璃幕墻脫落的建筑,若一直未能根治隱患,應考慮實施責令其停業數天或數周等的嚴厲措施,以儆效尤,以保障廣州市民的頂上安全,還大家一片安全的天空。
還有一點更為重要,就是防患于未然,即使責任人出了意外負起賠償責任,但也要背負起維修保養、不讓意外發生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