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金剛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獲悉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拉薩市金剛玻璃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拉薩金剛”)與廣東歐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昊集團”)的股權質押訴訟出具了(2020)粵06民初348號《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調解書》(以下簡稱“民事調解書”)。經法院調解,拉薩金剛與歐昊集團之間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拉薩金剛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證券名稱:金剛玻璃,證券代碼:300093)23,154,900股所有權轉讓給歐昊集團用于清償歐昊集團債權。
上述股份轉讓完成后,歐昊集團將持有公司33,651,122股股票,占公司總股本的15.58%,公司第一大股東將由何光雄先生變更為歐昊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