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在建筑設計中,因建筑的高度、使用性能、重要性和火災撲救難度等,把建筑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耐火等級,建筑越高、越重要的建筑的耐火等級要求就越高,耐火等級一級為最高。不同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防火分區的面積也不相同。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防火防煙等要求,在避難層、步行街、中庭等位置,必要時,必須采用防火玻璃幕墻,以防止火勢的蔓延,阻止竄煙,以保證疏散及避難的安全性。
與防火玻璃幕墻有關的規范主要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5年5月1日起實施)、《建筑用安全玻璃》第一部分《防火玻璃》GB15763.1-2009、《鋼結構防火涂料》GB14907-2002、《建筑鋼結構防火技術規范》CECS200-2006等。
2.基本名詞的理解
2.1防火玻璃幕墻系統,由防火玻璃、防火鋼框架、防火五金及防火密封材料等組成,能有效控制建筑物火災蔓延至相鄰區域的時間,且耐火時間不低于消防規范要求的不燃性墻體。
2.2耐火完整性,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筑分隔構件當其一面受火時,能在一定時間內,防止火焰和煙霧穿透或背面竄火的能力。
2.3耐火隔熱性,在標準耐火試驗條件下,建筑分隔構件當其一面受火時,能在一定時間內,控制其背火面平均溫度及最高溫度不超過某個溫度值,以達到防熱輻射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