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市生態環境局網站公布,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疑似存在自動監控違法行為,將未經處理過的全部煙氣直接排放,被處罰100萬元。

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疑似存在自動監控違法行為,執法人員隨即對其進行了調查。經查實,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8月21日1號生產線、10月25日5號生產線和2019年3月20日5號生產線分別因余熱鍋爐發生故障、2018年12月26日因6號生產線脫硝設施發生故障,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將環保治理設施停運,利用原生產線最初建設的煙道作為旁路,將未經處理過的全部煙氣直接排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對其作出罰款100萬元的處罰決定。
據公開資料顯示,山東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31日,法定代表人王剛,注冊資本14.2877億元人民幣,住所位于淄博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寶石鎮王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