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南玻A于2019年11月18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為保證公司的正常經營,提高公司的綜合競爭力,根據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同意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四川南玻節能玻璃有限公司、吳江南玻華東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吳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合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3,000萬元為期1年的融資額度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
為全資子公司四川南玻節能玻璃有限公司在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金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為期1年的融資額度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
為全資子公司吳江南玻華東工程玻璃有限公司在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吳江支行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為期1年的融資額度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
為全資子公司吳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在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蘇州吳江支行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為期1年的融資額度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
目前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余額為人民幣161,585萬元,占2018年末歸屬母公司凈資產910,315萬元的17.75%,占總資產1,911,423萬元的8.45%。公司無逾期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