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
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使用綠色建材的比例應達到60%,其他新建建筑應達到40%,綠色建筑應達到60%以上,獲得綠色建筑一、二星級評價標識的建筑項目應分別達到70%、80%。對獲得綠色建材標識的新型墻體材料企業給予獎勵:三星級30萬元、二星級20萬元、一星級10萬元
重慶市:
申報生態小區的項目,其使用的建筑材料應為一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材,執行國家二星級綠色建筑要求的項目,還應至少使用一類二星級及以上的主要綠色建材。政府投資項目、高星級綠色建筑、綠色生態住宅小區率先強制使用獲得評價標識的綠色建材,年內實現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達40%。
浙江湖州市:對通過綠色產品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每多獲得一張綠色產品認證證書再獎勵2萬元,最高限額30萬元。
四川省:
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城區、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資或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項目、2萬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項目、15萬平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項目,應當使用獲得標識的綠色建材。
吉林省:
在政府投資工程、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城區、保障性住房、城市綜合管廊中優先使用綠色建材產品,對達不到綠色建材應用比例的建筑項目不得申報國家、省相關示范,不得申請享受財政獎補資金。
山東省:在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綠色建筑、綠色生態城區(鎮)、裝配式建筑等項目中率先采用綠色建材,建設一批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示范工程。
廣東省:
佛山市——全國綠色建材試點城市
2021年4月印發《佛山市推廣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佛府辦函〔2021〕30號),提出工作目標:
(1)2021年6月底,建立佛山市綠色建材目錄及相應的管理制度;
(2)2021年底,建立覆蓋項目招投標、設計審查、施工驗收項目全過程綠色建材管理制度;
(3)2022年底,進入綠色建材目錄的產品超1000個;通過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的產品超500個。
已實施政策主要內容:
(1)建立佛山市綠色建材目錄。目錄內建材應滿足《佛山市綠色建材基本要求》有關規定;
(2)選定試點工程項目。7月14日,公布第一批56個綠色建材試點工程項目,其中:國有資金參與項目54個,社會投資項目2個,試點項目建筑面積共約248萬平方米,總投資額約162億元。
(3)實施綠色建材采購。直接采購或要求承包單位使用符合規定的綠色建材產品。建設綠色建材采購平臺“佛山電子商城·綠色建材館”。
(4)落實政策資金支持。對新獲得綠色(產品)認證的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資金5萬元。
廣州市
2021年5月,廣州市黃埔區發改局、工信局、生態環境分局、住建局、水務局、商務局聯合發布《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廣州高新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辦法》,提出:大力發展綠色低碳經濟,大力支持綠色品牌建設等多項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規定給予扶持。
2021年7月,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增城區促進建筑業發展試行辦法》,通過綠色產品認證,入選住建部綠色建材產品目錄的企業,獎勵企業10萬元。
2021年9月,廣州市住建局發布《廣州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指南(征求意見稿)》和《廣州市綠色建材(墻體材料)分類評價指引(征求意見稿)》。
深圳市
2021年7月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支持綠色發展促進“碳達峰”扶持計劃操作規程》獎勵獲得綠色產品稱號企業,國家級≤10萬元,省級≤5萬元,市級≤2萬元,單個企業單年度累計≤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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