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體系。將目前分頭設立的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統一整合為綠色產品,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等體系。
-完善對綠色產品研發生產、運輸配送、購買使用的財稅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購等政策。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2016〕6號
推廣建筑節能技術。提高建筑節能標準,推廣綠色建筑和建材。完善綠色節能建筑和建材評價體系,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應用標準。
2016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16〕86號)
-構建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
-實施統一的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和認證目錄。
-健全綠色產品認證有效性評估與監督機制。
-加強技術機構能力和信息平臺建設。
·開展綠色產品認證檢測機構能力評估和資質管理,培育一批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檢測專業服務機構;
·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信息平臺。
-推動國際合作和互認。
2017年質檢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認監委國家標準委《關于推動綠色建材產品標準、認證、標識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質檢認聯〔2017〕544號)
(一)總體目標。
按照國務院要求,將現有綠色建材認證或評價制度統一納入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管理。在全國范圍內形成統一、科學、完備、有效的綠色建材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實現一類產品、一個標準、一個清單、一次認證、一個標識的整合目標,建立完善的綠色建材推廣和應用機制,全面提升建材工業綠色制造水平。
(二)主要任務
(1)建立統一的產品標準體系。確定和統一發布綠色建材產品評價標準清單,動態管理綠色建材產品標準。
(2)建立統一的產品認證體系。制定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目錄、實施規則和證書式樣;按照綠色產品認證機構能力要求確定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機構。
(3)推進綠色產品認證。積極穩妥地推動綠色建材評價向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轉變。
(4)積極采信應用。積極鼓勵工程建設項目使用綠色建材,在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項目中率先采用綠色建材。建設一批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示范工程。
2018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發布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及認證目錄(第一批)》(2018年第2號):綠色產品(認證活動一)
2019年10月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印發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方案的通知》市監認證〔2019〕61號
(1)成立工作組,指導全國綠色建材認證、推廣工作;并要求各地成立工作組,負責本地區的綠色建材推廣工作;組建技術委員會。
(2)認證機構相關要求,以及申請評定辦法;要求發布綠色建材產品認證目錄;
(3)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通過綠色建材評價認證的建材產品經審核后入庫。
(4)建立綠色建材產品名錄,促進綠色建材推廣應用,培育綠色建材示范產品和示范企業,推動綠色建材行業加快發展。
(5)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綠色建材認證推廣應用方案,鼓勵工程建設項目使用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中的產品,在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綠色建筑和生態城區、裝配式建筑等項目中率先采用綠色建材。
2020年3月國家發改委、司法部印發《關于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法規政策體系的意見》的通知(發改環資〔2020〕379號)
要求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落實產業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節能家電、節水器具、綠色建材等綠色產品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機制。
2020年7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印發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方案的通知》(建標〔2020〕65號)
2020年8月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生產應用的通知》市監認證〔2020〕89號
一、擴大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范圍
將建筑門窗及配件等51種產品納入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實施范圍,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實施分級認證,發布《綠色建材產品分級認證實施通則》。
二、組建了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技術委員會
三、建立綠色建材產品名錄,培育綠色建材生產示范企業和示范基地。
四、加快綠色建材推廣應用
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托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綜合信息管理平臺搭建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獲證企業或認證機構提出入庫申請。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綠色建材認證推廣應用方案,鼓勵在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等工程建設項目中優先采用綠色建材采信應用數據庫中的產品。
2020年10月財政部、住建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31號
-選擇南京市、杭州市、紹興市、湖州市、青島市、佛山市作為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城市,在政府采購工程中探索支持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推廣應用的有效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鼓勵其他地區按照本通知要求,積極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
-試點項目。醫院、學校、辦公樓、綜合體、展覽館、會展中心、體育館、保障性住房等新建政府采購工程。鼓勵試點地區將使用財政性資金實施的其他新建工程項目納入試點范圍。
-試點內容:
(一)形成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
(二)加強工程設計管理。采購人應當要求設計單位根據《基本要求》編制設計文件,嚴格審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審查設計文件中執行《基本要求》的情況。要加強政府采購工程中落實《基本要求》情況的事中事后監管。同時,要積極推動工程造價改革,將政府采購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增量成本納入工程造價。
2020年10月財政部、住建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31號
(三)落實綠色建材采購要求。采購人要在編制采購文件和擬定合同文本時將滿足綠色建材的有關規定作為實質性條件,直接采購或要求承包單位使用符合規定的綠色建材產品。綠色建材供應商在供貨時應當提供包含相關指標的第三方檢測或認證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認證證書等證明性文件。
(四)探索開展綠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購。由政府集中采購機構或部門集中采購機構定期歸集采購人綠色建材采購計劃,開展集中帶量采購。
(五)嚴格工程施工和驗收管理。工程竣工后,采購人要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履約驗收。
(六)加強對綠色采購政策執行的監督檢查。
2021年6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5部門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建村〔2021〕45號)
要求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推廣應用綠色建材。
2021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
目標: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是解決我國資源環境生態問題的基礎之策。到2025年,綠色產業比重顯著提升,基礎設施綠色化水平不斷提高,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碳排放強度明顯降低,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消費體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綠色發展內生動力顯著增強,綠色產業規模邁上新臺階,廣泛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
2021年9月1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
目標: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作為生態文明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生態保護權責、調動各方參與生態保護積極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手段。到2025年,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完備,以生態保護成本為主要依據的分類補償制度日益健全。到2035年,適應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定型。
主要任務:
(三)發揮財稅政策調節功能。實施政府綠色采購政策,建立綠色采購引導機制,加大綠色產品采購力度,支持綠色技術創新和綠色建材、綠色建筑發展。
(四)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逐步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評價標準、綠色產品認證及標識體系。
2021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
目標:到2025年,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建設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綠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廣。到2035年,城鄉建設全面實現綠色發展,碳減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鄉村品質全面提升。
主要任務:
1.實現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完善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制度,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鼓勵使用綜合利用產品。
2.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推廣節能低碳節水用品,推動太陽能、再生水等應用,鼓勵使用環保再生產品和綠色設計產品,減少一次性消費品和包裝用材消耗。倡導綠色裝修,鼓勵選用綠色建材、家具、家電。
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
目標:以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到2030年,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到2060年,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和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全面建立,碳中和目標順利實現。
主要任務:
1.加快形成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擴大綠色低碳產品供給和消費,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2.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
3.完善財稅價格政策。各級財政要加大對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技術研發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綠色采購標準,加大綠色低碳產品采購力度。
4.嚴格監督考核。各地區要將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增加考核權重,加強指標約束。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每年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2021年10月26日《國務院關于印發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號
目標:“十四五”期間,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十五五”期間,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健全。
主要任務:
1.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應用推廣,加強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木竹建材等低碳建材產品研發應用。
2.推進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推廣綠色低碳建材和綠色建造方式。
3.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檢測、評估、認證體系。
4.大力發展綠色消費,推廣綠色低碳產品,完善綠色產品認證與標識制度。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
5.健全法律法規標準。構建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法律體系,完善工業綠色低碳標準體系。建立重點企業碳排放核算、報告、核查等標準,探索建立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標準。加強國際標準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