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管控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于近期發布。通知要求,嚴格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自9月1日起,全市所有鋼鐵、焦化、水泥(粉磨站)等大氣重污染企業及各類鍋爐排放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全面執行重點地區特別排放限值標準;采暖季,全市所有鋼鐵、水泥、磚瓦、玻璃企業限產30%以上;當出現重污染橙色及以上預警或靜穩天氣時,對鋼鐵、水泥熟料生產企業進行限產,焦化企業出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以上,水泥粉磨站、磚瓦、玻璃企業一律停產。實施水泥企業錯峰生產,全市所有水泥企業除夕前15天至春節后30天一律停產。
市政府關于印發徐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管控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徐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管控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12日
徐州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管控方案
為切實防治大氣污染,努力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根據省、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精神,針對我市秋冬季節大氣污染特點,參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現有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基礎上,執行更加嚴格的秋冬季節大氣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確保PM2.5降幅達到國家考核要求,確保管控期間二級以上優良天數高于去年同期水平。
二、工作原則
1.質量為重、突出重點。以實現環境空氣質量好轉為核心,有針對性地制定和落實管控措施。
2.管控優先、強化應急。常態面上,以強化管理和防控措施為主;完善應急和聯動機制,從嚴要求并保障落實。
3.市區為主、全市協同。重點強化市區及周邊區域污染控制;加強各縣(市)區聯防聯控。
三、管控時間
2017年9月15日-2018年3月31日。
四、管控措施
建立整體強化和臨時管控相結合的保障機制,切實加強揚塵污染、燃煤污染、工業污染、機動車污染以及面源污染控制,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確保實現空氣質量好轉。
(一)加大揚塵污染控制力度。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控制揚塵污染。一是加強工地揚塵治理。對于拆遷、建筑、綠化、收儲、管線開挖及高架、軌道交通、道路建設修復等工地,一律設置圍擋,并安裝噴霧降塵設施,實施不間斷噴霧降塵。工地道路和操作場地要進行硬化,實施全天候保潔和不間斷灑水抑塵。工地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出入口通道及兩側50米范圍內落實全天候保潔,并實施不間斷灑水抑塵。施工過程中,須及時清運渣土、建筑(拆遷)垃圾,裝卸過程實施噴淋壓塵,未及時清運的實施全覆蓋。渣土運輸車輛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并確保正常使用,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駛的,一律按規定上限查處并取消渣土運輸資格。涉及建筑、圍墻、臨時設施的拆除,道路的開挖、風鉆或清掃,路面工程的二灰結石作業以及開山采石等易產生揚塵工段,必須配備霧炮車、灑水車,采取不間斷噴淋、灑水等抑塵措施。當風力達到五級以上、出現重污染橙色及以上預警或靜穩天氣時,除市政重點工程及應急搶險工程外,對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施工、拆遷工地(含開山采石)一律停止施工。二是加強道路揚塵治理。對具備機掃條件的道路,白天兩次機械化濕法保潔作業,每天進行三次沖洗、二次清洗降塵作業,禁止保潔人員焚燒垃圾、樹葉等;對重點路段,每天同時對非機動車道及人行道進行精細化人機配合沖洗作業、霧炮車三次沖洗道路兩側樹冠落塵。當出現重污染橙色及以上預警或靜穩天氣,增加相應作業頻次。對市區道路及特殊路段(包括104國道、206國道云龍區、開發區、賈汪區段,304縣道銅山段、華潤路、徐豐路,銅山區利國鎮、柳泉鎮和賈汪區江莊鎮、青山泉鎮、大吳鎮等主要道路),每天進行一次濕法機掃作業、二次沖刷噴灑降塵除塵、二次霧炮車沖洗道路兩側樹冠落塵。對路面破損造成積塵揚塵的道路,及時采取措施硬化整修。三是加強港口碼頭揚塵整治。港口碼頭裝、卸料口安裝除塵裝置,輸送廊道密閉。配備灑水車、霧炮車,24小時不間斷灑水、噴霧,地面每小時濕法清掃一次,保持地面濕潤,作業不產生揚塵。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外出車輛必須沖洗干凈。出入口通道兩側各50米道路清掃干凈,不產生積塵。(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城鄉建設局、市政園林局、交通運輸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區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