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玻璃行業成為去產能的對象,但其去產能存在一定難度。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平板玻璃行業集中度較弱,產能規模個體化,同時市場化程度很高,以民營企業為主;第二,鋼鐵和煤炭都有專項資金的支持,而玻璃行業沒有這個待遇。
關于資金問題,協會人士認為,現階段還是要靠行業自身在政策的框架下探討有效和有操作性的方式。
據報道,玻璃行業將通過政策引導和資金補貼的方式壓減過剩產能。其中,在資金補貼方面,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下稱“協會”)擬定了《平板玻璃建立產業結構調整專項基金方案》(下稱《方案》),將報送有關部門。《方案》中提出,根據浮法玻璃生產企業用電量,按每kWh電量加價征收籌措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征收標準如下:浮法玻璃生產線按每度電(含余熱發電自用)加價不低于0.052元,連續征收5年;或按每度電加價0.26元,集中在1年內征收。“十三五”至少籌集資金20億元,資金將主要用于過剩產能退出企業的職工轉崗、安置補償和生產線拆除等相關支出。

《方案》明確,專項資金是續存企業對退出企業市場化的補償行為。對關閉退出的浮法玻璃生產線(企業),按照每條生產線窯的設計年產能,給予最高10元/重量箱的補償。以500噸/日規模生產線為例,約補償3000萬元。按照《方案》,所有浮法玻璃在產企業都屬于基金的征收對象。
協會人士表示,《方案》將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報送政府主管部門,盡快促成專項資金以政府文件的方式出臺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