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平板玻璃企業的區域自律,增加區域內生產企業間的相互協調,以維護行業整體健康發展,強化行業自律協調,合作治理玻璃市場環境,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國辦發【2016】34號文件要求,圍繞平板玻璃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轉型升級,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加快“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步伐,發揮協會作用,加強區域市場治理與協調,建立有序競爭環境,提升行業經濟效益,提高行業運行質量。
二、基本原則
——圍繞中心、服務行業。緊密圍繞平板玻璃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堅決遏制新增產能,按市場導向開展生產和經營,改善供需矛盾,為提高行業經濟效益提供有力支撐,維護行業與企業的共同利益。
——積極探索,完善機制。樹立“合作共贏”和“行業工作靠大家”思想,運用改革新思路、新方法,不斷完善市場治理與協調工作有效體制與機制,促進玻璃市場公平有序競爭、健康發展。
——依法依規,公平協調。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積極執行《平板玻璃行業自律與協調公約》,將市場治理協調與壓減產能、提高產品質量、加強節能減排等相結合,敢于擔當,堅決抵制和批評違反行約行規的行為,并組織媒體進行曝光。
三、地位和作用
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0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2014】21號)、《關于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誠信自律建設工作的意見》(民發【2014】225號)等明確了市場治理與協調的地位和作用,也明確了加強行業自律是企業和各級協會的責任和義務。
平板玻璃區域市場協調是相關各方在溝通、協調和自律的基礎上,基于共識而進行的對市場規范管理,也是基于相關各方的平等參與的體現。區域治理與協調就是希望通過相關各方協商達成共識,制定解決問題的方案,使復雜問題簡單化。
整體看,房地產行業的黃金十年已經過去,未來玻璃產品的消費需求增長幅度會有所調整,不可能再保持以往的發展速度。平板玻璃產能嚴重過剩、價格下降效益下滑,市場競爭更加激烈,迫切需要建立和加強行業區域協調與治理機制。所有生產企業和地方行業協會,必須加強區域市場的協調與建設,堅決遏制新增生產線建設,共同推進壓減產能、淘汰落后、提升產品質量、節能減排等重點工作,積極探索開展限產增效、結構調整,化解結構性產能過剩、改善供需矛盾,實現效益提升。
四、區域劃分及協調人
根據以往工作經驗、結合產業布局特點,建立平板玻璃區域治理與協調機制。行業自律和區域協調由玻璃協會總負責,各區域委托主要生產企業負責人和地方協會共同組織協調,通過定期溝通,在行業信息交流、產能控制、穩定價格和品種調配等方面進行協調,以共同維護區域價格平穩、促進企業效益和行業效益的回升。(見表1)
五、工作職責
(一)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職責
國辦發【2016】34號文件明確規定發揮協會作用,“完善行規行約,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遵規守法、規范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發揮有關協會熟悉行業、貼近企業的優勢,支持企業推進兼并重組,促進企業主動去產能,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幫助企業加強和改進管理。加強對行業關鍵、共性問題的研究,反映企業訴求,反饋政策落實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據此確定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職責如下:
1.負責協商和指導全國平板玻璃市場治理與協調工作,制定加強區域市場協調的指導意見,制定全國范圍內相關活動的工作方案。
2.負責與區域市場協調人保持聯系,了解和掌握市場變化情況,及時總結歸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征詢地方協會和企業意見,向政府主管部門反映企業訴求,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3.負責與區域聯合組織召開市場座談會,推廣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動員企業和協會力量,統一思想推進區域治理協調,促進行業經濟效益提升。
4.負責收集市場信息,開展統計分析,定期發布產供銷信息,引導企業生產和經營。
5.利用協會網站、行業媒體積極宣傳貫徹產業政策,正確引導,為市場治理與協調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6.負責監督各地生產線建設項目,對違規項目及時制止、曝光,提請政府主管部門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堅決遏制新增產能,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二)區域市場協調人職責
1.負責協商和引導區域內市場治理與協調工作,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市場治理與協調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實治理與協調辦事機構及工作制度。
2.堅持公平、公正和協商一致原則,充分發揚民主,確定協調與治理事項。
3.了解和掌握區域市場運行和治理情況,及時總結歸納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征詢協會和企業意見,向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反映企業訴求,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4.負責定期組織召開區域市場協調會議,推廣先進經驗和有效做法,動員企業和協會力量,統一思想行動推進區域治理協調,促進行業經濟效益提升。
5.負責與其他區域治理與協調平臺的聯系和協調工作。
6.負責區域內市場治理與協調的輿論宣傳工作,正確引導,為市場治理與協調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7.負責監督區域內生產線變動情況,并定期向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報告。對新建項目主動與地方政府和項目建設單位聯系,就是否符合政策規定進行核實;對違規項目及時制止、曝光,提請政府主管部門采取行政或法律手段,堅決遏制新增產能,維護行業整體利益。
(三)區域企業責任
1.大型骨干企業應帶頭承擔社會責任,積極開展自律與協調行動;企業之間要以合作共贏為目標,堅持行業利益、企業利益與社會相一致為原則,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
2.貫徹落實區域協調平臺做出的協調與治理意見,并加強相互監督、共同遵守,保證協調與治理效果。
3.企業應承諾并做到在2020年前不再新增產能。對鉆政策空子弄虛作假、借搬遷改造新增普通浮法玻璃產能的,區域內企業有監督舉報的權力和義務。
4.積極維護區域內市場價格正常穩定,自覺抵制低于成本價銷售、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按照區域統一協調積極開展限產、延遲點火、提前冷修等控制產能釋放行動,承擔維護區域市場健康協調發展的責任,促進市場健康發展。
5.借助區域治理與協調平臺,積極配合環保監督、能效對標、產品監督檢查等,履行企業責任,促進區域共同發展。
六、其他
本意見提出了區域市場治理與協調的框架機制,各區域應根據實際情況,廣泛征求意見,建立工作機構、制定本區域的市場治理與協調工作職責、工作制度。中國建筑玻璃與工業玻璃協會與區域市場治理與協調平臺,要依據行規行約和職責要求開展工作。并加強政府、協會企業之間的溝通交流,推動平板玻璃市場健康發展。
本意見經本次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