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們,讓我們公司可以繼續生產,我們一定抓緊時間做好產業升級改造工作。”近日,江門市某玻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玻璃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激動地向蓬江法院執行法官徐旭斌致電表示感謝。
據了解,蓬江法院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在維護申請人利益的前提下,扶持企業的發展,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助力企業復工復產、升級產業,有力保障了轄區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生產過程中排放污染物被訴
這家玻璃公司是我市一家規模較大的民營企業,注冊資本達3.8億元,玻璃產量處于全國該行業前列。今年2月初,該公司因生產過程中排放環境污染物,被訴至法院。由于該公司未按時履行,市生態環境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內容為沒收油泵和噴油槍。
通過查閱案卷,執行法官徐旭斌了解到,由于蓬江區全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而該公司通過油泵向噴油槍輸送重油至玻璃窯爐燃用,經檢測外排煙氣中含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屬于在禁燃區內燃用高污染燃料,市生態環境局遂作出處罰決定沒收油泵和噴油槍。
疫情影響燃料升級進度
執行法官迅速聯系玻璃公司負責人,向其了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經了解,自市生態環境局的決定書生效之后,該公司就決定進行產業升級,將燃料從燃油改為天然氣。
目前,天然氣生產設備的引進工作已經完成,環評的前期工作亦已經展開。但由于受到疫情的影響,天然氣生產線的投產未能按原計劃進度完成,導致燃油生產線的停產相應受到拖延。
公司獲得3個月寬限期
最讓公司為難的是,出于工業生產線連續使用的需要,天然氣生產線投產前必須要求燃油生產線繼續保持運行。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如果在現階段停止公司燃油生產線的使用并上交油槍和噴油泵,則原來的整個玻璃生產線相當于作廢,此前為產業升級改造做的所有努力也就都失去意義了。因玻璃生產線成本高昂,該公司希望法院能給予一定寬限期。
執行法官在了解清楚情況后,立即與市生態環境局以及負責企業產業升級的工信部門進行協調,向相關部門說明企業的實際情況以及難處。經過多次協調及多方不懈努力,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市生態環境局給予玻璃公司3個月的寬限期,作為公司建設天然氣生產線和環評之用。公司表示將在寬限期內完成環保升級,盡快實現復工復產,走上經營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