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權威和效能,根據《淄博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行動實施方案》要求,今年下半年,淄博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對全市43家玻璃企業進行了專項調查。此次專項調查重在摸清淄博全市玻璃行業發展現狀,解決企業在環保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疑惑,研究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推動全市玻璃行業更好更快發展。
全面排查
專項調查采取查閱相關資料和現場查看污染治理設施相結合方式展開,全面調查了企業的環評批復、持證排污、DCS曲線、污染治理設施及在線監控設施運行及檢維修臺賬等情況。經查,全市現有玻璃企業43家,生產燃料主要為天然氣、煤氣、電等,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SO2、NOx,主要來自于燃料燃燒和玻璃熔制等環節。企業煙氣主要采用靜電或布袋除塵器除塵、SCR脫硝、半干法或濕法或雙堿法脫硫。調查發現部分玻璃企業排污許可證內容執行不到位、企業異常情況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與環保設施檢維修記錄以及環保治理設施的運行臺賬不相符、DCS曲線無法查閱歷史數據等6個方面22個具體問題,均與企業進行反饋溝通,要求其整改到位。
解疑答惑
針對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有關環保問題和調查發現的問題,圍繞專項調查與服務企業的有機結合,積極與企業座談溝通,幫助企業分析原因找出路,解答在環境保護政策執行和環境管理方面的問題和疑惑,做到既注重發現解決問題,又給企業解答釋疑,告訴企業“怎么行”。
出謀劃策
平板玻璃熔窯有其特殊性,一旦點火投運后,一個窯期內(國內一般為8-12年,國外最長到18年)必須連續運行,不能隨時啟停,但煙氣脫硫脫硝除塵設施維護、余熱發電鍋爐的檢修以及催化劑的更換,因處理能力等問題,煙氣治理設施間又不能互相切換處理,造成污染物超標排放。針對這一問題,執法人員建議平板玻璃熔窯企業增加一套備用治理設施,當正常生產設施、鍋爐檢修及催化劑更換時煙氣切換至備用治理設施處理,解決超標排放的問題。
同時,建議企業探討論證,是否可以將兩條生產線的原煙氣,在進入處理設施前相互連通,一旦發生故障和需日常檢維修時,兩條生產線降低生產負荷,煙氣可以切換至另一處理設施一并處理,確保達標排放。
淄博市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通過此次玻璃行業專項調查活動,真正做到了摸清楚現狀、查明白問題。支隊以點帶面,為領導科學制定決策,更好為企業開展執法服務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