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務部發布消息稱,5月14日,歐盟官方網站發布公告,正式對華光伏玻璃發起反傾銷反補貼措施日落復審調查,以審查是否延長正在實施的反傾銷反補貼措施。
歐委會發布的公告稱,在對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國家”)的太陽能玻璃進口實施的反傾銷措施即將到期的通知發布后,歐盟委員會(“委員會”)根據2016年6月8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條例(EU)2016/1036第11(2)條關于防止來自非歐盟成員國的傾銷進口產品的要求('基本規則')。
要求審查:
該要求于2019年2月13日由EU Pro Sun Glass(“申請人”)代表生產商提出,代表了太陽能玻璃總產量的25%以上。
該請求的公開版本和聯盟生產者對該請求的支持程度分析可在文件中查閱,供有關各方查閱。本通知第5.6節提供了有關各方訪問該文件的信息。
正在審查的產品:
此評價的產品是太陽能玻璃,由回火的鈉-鈣-平板玻璃組成,鐵含量低于300 ppm,日光透過率超過88%(根據AM1,5 300-2 500 nm測量)),耐熱性高達250°C(根據EN 12150測量),耐熱沖擊力為150K(根據EN 12150測量),機械強度為90 N/mm 2或更高(根據根據EN 1288-3)('正在審查的產品'),目前屬于CN代碼ex 7007 19 80(TARIC代碼7007198012,7007198018,7007198080和700719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