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彩虹新能源(00438)公布,2018年5月3日,公司擬向中電彩虹出售珠海彩珠51%的股權,代價為現金人民幣約1.32億元,公司預計確認收益約人民幣1.44億元。
出售完成后,公司持有珠海彩珠49%股權,且珠海彩珠不再為公司附屬公司,其財務業績將不會并入公司財務報表。
公告顯示,珠海彩珠,主要從事玻璃及玻璃制品的生產、加工、銷售;家用電器、電子元器件制造;及銷售、物業管理、國內貿易等。2017年12月31日,珠海彩珠的經審核資產凈值約人民幣1.14億元。截至2016年、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稅后經審核凈利潤分別約1428.48萬元、29.22萬元。
珠海彩珠的資產主要包括兩項物業,總建筑面積約7907.25平方米的3棟工業建筑物,包括一棟八層高工業建筑物的一至五層(“主體建筑”)及與主體建筑兩邊相連的兩棟兩層高工業建筑物;及一棟工業大樓,包括一幅占地面積約16312.5平方米的地塊及建于地塊上的總建筑面積約9771.41平方米的五棟建筑物。
該等物業分別位于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吉大景樂路16號及18號以及廣東省中山市坦洲鎮嘉蓮路10號。3棟工業建筑物的一部分現時由珠海彩珠用于辦公,余下部分則租予若干租戶。同時,工業大樓的一部分現時由珠海彩珠用于辨公,余下部分則租予兩名獨立第三方用于辦公及配套用途。2018年3月31日,珠海彩珠的物業經評估總市值約人民幣1.51億元。
珠海彩珠近三年收入來源主要是貿易,產品收入占比逐年減少,物業資產主要用于出租,與公司做大做強光伏產業及新材料產業關系不大。為了優化公司資產結構,盤活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改善公司業績,補充公司運營資金,公司擬將持有珠海彩珠51%的股權轉讓給中電彩虹,中電彩虹主要經營彩虹集團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