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科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通知的時間和方式:2017年12月7日,電話及郵件方式。
2、會議召開時間:2017年12月13日
3、會議召開地點:公司會議室
4、會議召開方式:現場
5、會議召集人:董事長景志杰
6、會議主持人:董事長景志杰
7、召開情況合法、合規、合章程性說明:會議召集、召開、議案審議程序等方面均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應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人數共 5 人,實際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數)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共0人。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變更公司經營范圍的議案》
1、議案內容:
為發展公司業務,決議在目前公司經營中變更部分內容。
變更前公司經營范圍為:“玻璃工藝技術設備、防眩光AG玻璃及液晶屏幕玻璃蒙砂粉的研發、加工及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家禁止的除外,國家限制的,憑有效許可證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變更后公司經營范圍為:“玻璃、水晶工藝技術設備、防眩光AG玻璃、玻璃蒙砂粉及3D激光雕刻工藝品的研發、加工及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家禁止的除外,國家限制的,憑有效許可證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以工商局核定為準)
2、議案表決結果:
同意票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3、回避表決情況:
本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事項,不存在回避表決情況。
4、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情況:
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審議通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1、議案內容
《公司章程》原第二章第十三條:公司經營范圍是:玻璃工藝技術設備、防眩光AG玻璃及液晶屏幕玻璃蒙砂粉的研發、加工及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
現修改為:第二章第十三條:本公司經營范圍為:玻璃、水晶工藝技術設備、防眩光AG玻璃、玻璃蒙砂粉及3D激光雕刻工藝品的研發、加工及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家禁止的除外,國家限制的,憑有效許可證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章程其他條款不變。(變更后的經營范圍以最終工商登記為準。)
2、議案表決結果:
同意票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3、回避表決情況:
本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事項,不存在回避表決情況。
4、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情況:
本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審議通過《關于提請召開公司2017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1、議案內容:
因上述議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故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2、議案表決結果:
同意票5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
3、回避表決情況:
本議案不涉及關聯交易事項,不存在回避表決情況。
4、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情況:
本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備查文件
經與會董事簽字確定的《河南豫科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河南豫科玻璃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