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蘇常州檢驗檢疫局獲悉,捷克于近日再次通過RASFF通報我國出口玻璃杯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玻璃中重金屬遷移不合格。
江蘇常州檢驗檢疫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繼反傾銷和技術壁壘之后,歐盟RASFF通報已逐步演變成為技術貿易壁壘的新生武器。頻繁的歐盟RASFF通報不但會給出口國和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造成較大負面影響,所采取的撤市退貨等強制性措施還導致生產企業遭受一定的經濟損失,甚至造成被通報產品被迫退出國際市場。
今年以來,捷克已多次通過RASFF通報我國出口玻璃杯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重金屬遷移不合格。出口捷克的玻璃制品不僅需要滿足歐盟ISO 7086-2標準要求中鉛鎘溶出量限值,還需要滿足捷克當地法規CNS 70540-2:1996。捷克當地法規中對玻璃制品中鉛鎘溶出量有更高的要求。其中鉛遷移量限量與歐盟一致為0.8mg/dm2,鎘遷移量為0.07mg/dm2是歐盟限量要求的十分之一。
目前我國出口的日用玻璃制品以鈉鈣玻璃或硼硅玻璃為主,這類玻璃材質本身只有少量的鉛鎘雜質,基本不存在鉛鎘溶出量超標的風險,但是這類商品生產者為了產品擁有更高的“顏值”,往往會對產品進行烤花、手繪、噴色等外部裝飾。這類外部裝飾一般直接顏料繪于燒成的產品表面上,再經低溫燒烤而成,這類裝飾顏料與玻璃結合度較差,顏料中的鉛鎘易溶出,進而導致重金屬溶出量超標,這才是玻璃杯重金屬溶出超標的“真正元兇”。所以歐盟法規要求有裝飾的玻璃制品,裝飾圖案必須距口沿2cm以上。
江蘇常州檢驗檢疫局相關專家建議,為了應對中國出口的玻璃制品頻遭RASFF通報,出口企業要增強質量安全意識,不能為了提升產品“顏值”,提升產品市場競爭力,盲目給產品增加裝飾圖案,致使不合格產品輸出。
另外,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這類玻璃制品時,應選擇唇觸部分無裝飾圖案的玻璃制品以及合理的使用,減少裝飾圖案中的重金屬被“吃”入人體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