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0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2016年玻璃材質-接觸食品的容器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6家企業的6批次產品不合格,產品合格率為96.3%。
本次共抽查23個省份139家企業的160批次產品。經檢測,133家企業的154批次產品合格,6家企業的6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企業合格率95.7%,產品合格率為96.3%。對啤酒瓶、白酒瓶、葡萄酒瓶、食品罐頭瓶和玻璃杯產品的鉛、鎘、砷、銻溶出允許限量(鉛、鎘溶出量)等項目進行了檢測,經檢測,抽查不合格項6項次。
本次抽查的企業中大、中、小型企業數量分是20家、29家、90家,大型企業抽查合格率為100%,中型企業抽查合格率為96.6%,小型企業抽查合格率為94.4%。
質檢總局要求,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省(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后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