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縣弘旺建材有限公司原名為沙洋明達玻璃有限公司,原有兩條格法玻璃和一條壓延玻璃生產線,其中2012年2月份關停第一條60t/d格法玻璃生產線。根據沙洋縣政府下達的《關于限期關閉污染企業的通知》,公司2015年6月份關停了第二條80t/d格法玻璃生產線。
記者在沙洋縣環委會辦公室一份關于該公司存在突出環境問題整治進展情況的匯報中看到,該公司僅剩一條壓延玻璃至今未執行環保“三同時”,窯爐廢氣直接排放,沙洋縣環保局于2015年12月10日依法下達《環境違法行為限期整改通知書》;在其整改不力的情況下,2015年12月14日下達《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書》;2015年12月8日啟動了第一輪按日計罰,2016年3月25日啟動第二輪按日計罰。在沙洋縣環保局的督辦下,該公司投資200多萬元安裝了除塵脫硫裝置,經過沙洋縣環保局環境保護監測站多次監督性監測,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明顯降低,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仍然超過國家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鑒于該公司一時無法將存在的大氣環境問題整改到位,大氣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仍未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沙洋縣環保局提請縣人民政府責令其關閉。
據沙洋縣環保局后港分局局長馮學高介紹,2016年7月14日沙洋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限期關閉沙洋縣弘旺建材壓延玻璃生產線的通知》,2016年7月19日關停了剩下的一條壓延玻璃生產線,7月20日斷電。限期8月10日前拆除相關設備,8月底前拆除爐窯。